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及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K2378X/2025-20864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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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文 号 | 鄂农办发〔2025〕5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及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做好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及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的《2025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实施方案》和《2025年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农牧便函〔2025〕562号),请各地做好推荐参赛工作。
一、市州推荐
农业农村部分配我省2025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竞赛参赛数量3个及饲草料生产竞赛参赛数量2个。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和《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赋分表》组织遴选并确定推荐参赛名单。原则上恩施州、鄂州市、随州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和神农架林区推荐报送1个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及1个饲草料生产场参加省内自评,其他市州推荐报送2个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及2个饲草料生产场参加省内自评,其中,2024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获奖场不再推荐。
二、省内自评
2025年7月下旬,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中心根据市州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出全省优秀生猪产能调控场前3名和优秀饲草料生产场前2名。2025年8月上旬,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生猪产能调控场前3名和饲草料生产场前2名开展现场核验,确保结果真实可靠。如现场核验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赛资格。按照得分最高的原则提出全省参赛名单进行公示,按程序推荐上报我省参赛名单和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市州于2025年7月14日前将生猪产能调控竞赛相关材料以电子件和纸质件(3份)形式报省农业发展中心畜牧业发展处,报送材料包括市级推荐文件和《参赛场名单》(附件1-3)、《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申报书》(附件1-4)、《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附件1-5)、《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附件1-6);及将饲草料生产竞赛相关材料报省农业发展中心兽药与饲料处,报送材料包括《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推荐名单》(附件2-3)、《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申报书》(附件2-4)、《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材料清单》(附件2-5)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畜牧业发展处 汪宝欢,电话:18696130052;
兽药与饲料处 孙 健,电话:13367255975。
电子邮箱:704076139@qq.com,531038472@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69号,邮编:430064。
附件:1.2025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实施方案
2.2025年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2025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关于“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的部署安排,聚焦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核心任务,倡导示范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从业者劳动技能水平,强化稳产保供能力,经研究,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联合主办,全国畜牧总站承办。设立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1),主要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指导监督和表彰奖励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承担竞赛方案起草、组织实施以及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组建全国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把关和评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的农业农村部门、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共同作为辖区内竞赛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本省份竞赛组织工作。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内容
竞赛面向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竞赛内容包括生产效率、技术装备、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会工作等项目。参赛场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配备数字化或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遵守国家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等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名额分配
各省份参赛名额根据本地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数量及综合情况统筹分配,具体参赛名额见附件1-2。已在2024年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场生产劳动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场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本次竞赛。
三、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省内自评和行业评审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各省份指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对接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一)省内自评
2025年6月,各省份组织参赛场自评,结合实际开展现场核验,确保结果真实可靠,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2025年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1份)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省级推荐文件和参赛场名单(附件1-3)、《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申报书》(附件1-4)、《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附件1-5)、《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附件1-6)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行业评审
1.技术评审。全国竞赛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集中评审,初步确定成绩和排名。
2.现场抽验。全国竞赛专家委员抽取部分参赛场开展现场核验,相关单位需按要求进行配合。
3.综合评审。全国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综合评审,根据技术评审和现场核验结果确定最终成绩和排名。
4.通报总结。全国竞赛组委会公布竞赛结果,总结组织工作中的经验成效。
四、竞赛奖励
竞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另设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设立相应的地方奖项。
五、竞赛要求
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各省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推进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在本地、本系统开展竞赛。竞赛全程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原则。专家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技术评审环节,对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参赛场一律取消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展示竞赛成果和生产从业者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从业者的劳动热情,激励提升专业技能,为推动全国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参赛场在企业内部结合相关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奖励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联系方式
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
联系人:宋真、田莉
电 话:010-59194755
邮 箱:tixichu3@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4房间
附件:1-1.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名单
1-2.参赛场数量分配表
1-3.推荐参赛名单
1-4.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申报书
1-5.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
1-6.全国生猪产能调控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
附件2
2025年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激发广大生产者的劳动热情,提升专业技能,促进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草食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研究,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广大饲草产业从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强能,打造一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饲草料生产队伍,提高饲草料种植和草产品加工的技术水平,推进饲草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快建设现代饲草产业体系,提高饲草生产能力。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联合主办,全国畜牧总站承办。设立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2-1),主要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指导监督和表彰奖励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承担竞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建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评审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的农业农村部门、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共同作为辖区内竞赛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本省份竞赛组织工作。
三、竞赛安排
(一)参赛范围。本次竞赛分为种植组和加工组。种植组面向规模化饲草料种植的经营主体,种植的饲草料种类以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羊草、饲用燕麦、小黑麦、黑麦、黑麦草、杂交狼尾草、饲用高粱、饲用大麦、田菁等为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加工组面向开展上述饲草料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含饲草料加工主体和开展饲草料加工的养殖主体),年收储加工青干草(草捆、草块、草粉、草颗粒和青贮等)1000吨以上(青贮以折干草计)。
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和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须具有较完备的设施设备和技术团队,具备较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遵守我国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投入品使用等规定,无违法违规记录。既开展饲草种植又开展草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选择其中一个组别参赛。
(二)竞赛内容。种植组竞赛内容包括土地整理、草种选择、播种时间、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环节;加工组竞赛内容包括粗饲料和青贮饲料的收获、加工、储存等技术环节。两组竞赛共同包括生产效率、安全生产和工会工作等内容。
(三)名额分配。根据各省份的人工种草面积和草业经营主体数量等情况,确定参加全国比赛的各省区名额(见附件2-2)。
四、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省级选拔和全国比赛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各省份须确定1名竞赛工作联络员,负责对接相关工作,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一)省级选拔
1.选拔方式。各省份按照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经营主体报名参赛,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确定参加全国比赛的经营主体;确实不具备竞赛组织条件的省区,也可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确定参加全国比赛的经营主体。各省份推荐经营主体时,须明确代表经营主体参加全国比赛现场比赛环节的2名本单位正式职工。推荐两个及以上经营主体时,种植组和加工组参赛数量应当均衡。
2.材料报送。各省份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推荐名单》(附件2-3)、《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申报书》(附件2-4)、《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材料清单》(附件2-5)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全国比赛
全国比赛分为实地评审和现场比赛两个环节。
1.实地评审。推荐主体须从《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赋分表》“技术水平”的7项二级指标中任选4项参加实地评审(见附件2-6或附件2-7)。组委会办公室选派专家对推荐主体开展实地评审,按照《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赋分表》打分,所得分数占全国比赛总成绩的70%。
2.现场比赛。组委会择机组织开展现场比赛,2名职工代表参赛主体进行比赛,取得的平均成绩占全国比赛总成绩的30%。参赛职工个人成绩计入个人名次。比赛内容包括场景模拟、知识问答和饲草料产品评鉴3项,分值分别为50分、15分和35分,总分100分。
(1)场景模拟。组委会设置农牧交错带、北方牧区、南方丘陵、盐碱地等不同区域的生产场景。参赛职工根据所处生产区域和参赛组别任选一生产场景,描述在该场景下开展整地、播种、水肥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加工、贮存等关键技术要点。
(2)知识问答。参赛职工进行现场竞答或问卷答题,测试饲草料种植和草产品加工的基本专业常识。
(3)饲草料产品评鉴。参赛职工对组委会提供的草产品进行现场评鉴,测试对草产品质量的感官评价能力。
五、竞赛奖励
全国比赛设团队奖、个人奖、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种植组和加工组统一评奖,不单设奖项。
(一)团队奖。根据实地评审和现场比赛得分确定排名,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二)个人奖。根据现场比赛得分确定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三)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对组织开展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动员参赛主体数量较多、承办全国比赛等表现突出的单位,择优颁发“组织奖”或“突出贡献奖”。
各省份的农业农村部门、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可结合实际,在本地、本系统开展竞赛。
六、竞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份的农业农村部门、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遴选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省级选拔,确保竞赛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加强对竞赛活动的指导管理,认真细致核查参赛主体的劳动和技能情况,确保公平公正。评审专家严把技术关,确保竞赛质量。对弄虚作假的参赛主体和人员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及参赛主体和职工先进事迹,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展示竞赛成果和行业职工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饲草产业从业者劳动热情,提升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饲草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联系方式
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
联系人:齐晓
电 话:010-59194419
邮 箱:zongzhancaoye@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0房间
附件:2-1.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2.全国比赛参赛主体名额分配表
2-3.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推荐名单
2-4.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申报书
2-5.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材料清单
2-6.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赋分表(种植组)
2-7.全国饲草料生产劳动和技能竞赛考核赋分表(加工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