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K2378X/2025-03522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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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发展(服务、推广)中心,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省气象台1月24日发布寒潮大风黄色预警:预计1月24日下午至26日,我省自北向南将有寒潮大风和雨雪天气,大部分地区气温下降6~12℃,27日全省最低气温降至-6~-2℃。期间有偏北风4~5级、阵风6~9级,西部和北部山区有雨夹雪或雪,十堰、神农架、襄阳、宜昌等地的高山区有中到大雪、局地暴雪。寒潮大风天气将对畜牧业、渔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各地一定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预警宣传、科学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影响和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春节期间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各种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进一步细化预案,切实抓好养殖业和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气象部门建立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及时预报预警。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常识,及时推送恶劣天气信息到养殖户,提醒群众做好防寒防冻防风工作,避免恶劣天气造成损失,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同时,各地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要检查加固房屋、棚架、池塘、畜禽棚舍、养殖厂房等设施,防止畜禽圈舍倒塌,设施损毁。要加强供水、供电线路检修维护,防止水管结冻或冻裂现象发生,防止畜禽、鱼类冻死冻伤。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做好取暖燃料、饲草饲料、药品疫苗、消毒设施、抢险工具等应急物资储备。
四、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工作
要指导畜禽养殖户及时采取防冻措施,做好畜禽栏舍保暖;调整饲养方式,适当增加饲料能量,提高畜禽抗寒能力。池塘养殖及时加注新水,将池塘水位提高30-50厘米,防止因水温骤降引发鱼类应激反应。可往鱼塘投放一定数量的水草,适当开启增氧机,改善水质。
五、进一步做好产销对接
要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科学分析寒潮大风天气对农产品供应影响,持续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稳定供给。
六、进一步严格政务值守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农业事业发展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接到灾情险情报告或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准确、规范报送。
特此通知。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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