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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11:01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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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K2378X/2024-15165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3-18
文    号 鄂农发发〔2024〕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畜牧兽医)发展(服务、推广)中心:

为全面提升全省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各环节全链条信息管理机制结合前期在宜昌市试点取得的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经验,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中心制定了《湖北省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

省农业发展中心屠宰事务处 黄伦忠 027-87892450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李 健 027-8766063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4318


湖北省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经农业农村部同意,我在宜昌市开展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试点(以下简称无纸化出证”取得了预期成效。为推广经验,强化监管,推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总结经验、推广应用、信息共享、全程监管”的思路,结合前期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强化数字化赋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贯通屠宰检验检疫、市场监管流通数据,实现屠宰行业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协同配合,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机制,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信息督促属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时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系统中建立和完善相关基础信息:一是建立“肉品销售主体基础信息库”,动态录入肉品销售主体基础信息,包括肉品销售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二是完善与无纸化出证关联的生猪养殖、屠宰及生猪产品调运等市场主体GIS地图以及兽医卫生检验员屠宰管机构、驻场官方兽医等基础信息。

(二)加强出证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无纸化出证流程,严格做好入厂核查、同步检验、瘦肉精及非洲猪瘟检测、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通过“湖北智慧畜牧兽医+”手机端APP规范录入检验信息,按要求上传兽医卫生检验照片等资料。根据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合格的,通过“湖北智慧畜牧兽医+”系统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样式见附件1);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处理。兽医卫生检验员要按照“证随货开、证随人走、证货相符”的原则,对屠宰检验各环节审查核验,确保出证产品实际数量与电子证信息相符、肉品检验电子证与动物产品证明相关信息对应。

(三)开展工作对接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明全省互通互认的通知》要求,做好无纸化出证的互通互认,共同推进肉类产品采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肉品销售主体等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进行无纸化电子证查验;督促肉品销售主体经营场所统一悬挂“湖北省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或“鄂食安码”(附件2),供扫码查验,把好市场环节入门关;省农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开通肉品品质检验电子证公众查询端口,供社会查询。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244月)。各地要按照推进无纸化出证工作全省“一盘棋”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制定落实方案。以市州为单位,于2024430前将落实方案分别报送至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

(二)培训推广阶段20245月)。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组织屠宰行业管理及屠宰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或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肉品电子证出证系统操作培训,制作系统操作培训视频供屠宰企业无纸化出证操作人员学习,确保无纸化出证工作顺利推进。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46-20249月)。全面推进无纸化出证工作,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督促属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系统完成相关信息更新完善及出证程序,并严格依法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产品凭肉品电子证出厂销售制度;衔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数据互通互认,加大对进入市场销售、肉品使用环节“两证”的查验监管。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调度解决相关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410-202412月)。各地对无纸化出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内容包括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形成无纸化出证实施应用工作总结,以市州为单位,于20241215日前分别报送至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应用情况,对系统进行进一步提升完善,优化系统功能与出证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无纸化出证系统稳定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无纸化出证工作,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主体的高度,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压实本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无纸化出证顺利开展。省农业发展中心、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无纸化出证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和通报。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按照《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操作指南》要求,开展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操作培训,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账号开通、信息完善、日常操作等工作,确保屠宰企业及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严格操作、规范出证

(三)做好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形成生猪养殖场、屠宰企业以及肉类批发、分销、零售、肉品配送等环节全过程链接,协同落实生猪产品流通闭环管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地要将无纸化出证纳入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巡查范围,严格落实无纸化出证管理制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肉品销售“两证”的查验监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出证、证章不全、证货不符、伪造变造证明或只出证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湖北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样式

2.终端销售查验方式

附件1

湖北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样式

电子证样式

说明:1.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右上角显示年份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编号;

2.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右下角微信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获取查验肉品“两证”相关信息。

附件2

终端销售查验方式

操作说明:扫描商户的湖北省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查询商户的持证记录,点击持证记录的查看,查询可显示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信息如下: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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