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6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27-87817162
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三农”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起草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畜牧业、渔业、农机化事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示范、培训、推广等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农机化事业职业技能开发、发展项目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承担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科技推广和创新工作,并协调科研院所和市场主体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融合,促进成果转化和利用。
四、承担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防控、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血防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五、承担养殖业绿色生产、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畜禽良种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动物产品、农机具质量安全和饲料兽药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兽医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八、为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九、承担农机惠农政策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农机化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畜牧业、渔业、农机化事业信息化推进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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