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监测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及项目建设重点
推动各级加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兽医实验室设施设备、物资物料和技术人员,加强动物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巩固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健全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分析研判机制,预测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及时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为动物疫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发展第三方兽医服务,推进基层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职业化改革,加强乡镇兽医服务中心(站、所) 建设,探索建立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动物检疫、疫病防控防治联动机制,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点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报告制度,引导推进收集处理企业拓展收集处理范围,实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覆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防治信息化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动物疫病防控防治信息化管理网络。
动物疫病监测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重点一览表
项目类别 | 项目建设重点内容 |
巩固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 | 1.巩固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 2.组建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专家库; 3.加强动物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 4.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兽药残留、动物源性食品细菌耐药性定期抽查监测机制; 5.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研判会商、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 |
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 1.升级改造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启动运行P3实验室; 2.升级完善省兽药监察所(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实验室; 3.改造扩建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4.建成襄阳等6个区域中心兽医实验室; 5.建成荆州等6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区域中心; 6.按P2标准提档升级76个县级兽医实验室; 7.推动加强洪湖等46个县级水生生物病防站能力建设; 8.支持50个左右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所)升级改造; 9.支持发展第三方兽医服务机构; 10.推进基层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职业化改革。 |
推进动物疫病联防联控 | 1.提升完善23个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服务功能; 2.推动加快省际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建设;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动物检疫、疫病防控防治联动机制; 4.推进落实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派驻制度,推动各地按标准配齐动物卫生监督派驻人员; 5.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6.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信息化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动物疫病防控防治管理网络平台。 |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 1.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点建设; 2.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报告制度; 3.引导推进收集处理企业拓展收集处理范围,实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覆盖。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