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省农业发展中心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始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推动畜牧业、渔业、农机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规划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采购5条、财政专项资金2条、统计类信息44条、人事招录信息5条、乡村振兴1条、回应关切4条、意见征集1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禽育种中心办理答复陈哲义多次提交的关于人事编制等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答复群众咨询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等问题,无未办结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开事项的规范化办理,制发了《省农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结合全年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发布全省主要畜产品、淡水产品价格信息和市场分析与预测报告,为群众提高精准可靠的行业数据。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持续加强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策问答平台,增设了“预警监测、防灾减灾、项目申报”等问答专栏,在办事服务栏目中增加了“湖北智慧畜牧兽医+、湖北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众查询系统、湖北省农机服务信息采集系统”等便民应用系统,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研究部署全年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对网站栏目内容建设进行定期自查,对第三方评估公司查找的问题,全面督促整改落实。全年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农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畜牧、水产、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做好产业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公开了相关文件、发展规划、技术要点等,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无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情况,复议后尚未审结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公开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如:发布了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总成绩公告和面试公告,未发布录用人员公示等问题,本年度进行了改进落实。一是按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依据、公开要素,严格信息审查,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制定工作规范,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及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布不及时。目前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清理清查,针对公开依据不全面、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已逐条逐项整改;二是中心本年度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已公开了清理结果,并作了情况说明。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15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14件;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件6件,均为会办件。截至目前,已按时间进度提前办结,分别在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和省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答复,主办件答复后获代表满意评价。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全省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中标结果等。进一步加强指导帮带房县上阳坪村乡村振兴工作,大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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