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K2378X/2025-15661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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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文 号 | 鄂农发计发〔2025〕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发展(服务)中心:
为支持全省养殖业和农机行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鄂财农发〔2025〕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统称农业事业发展部门)为申报主体,项目承担单位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养殖业和农机行业市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在同类项目中申报多个子项目。
二、支持方向
2025年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全省养殖业和农机行业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新机具(以下简称“四新”)试验示范和场景应用建设,推动行业科技创新,提升行业技术服务能力。
(一)畜牧业绿色高效养殖技术与模式试验示范。
重点支持生猪、肉牛、肉羊、蛋鸭以及畜牧养殖供应链安全关键环节技术集成示范。
重点试验示范技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生猪信息智能精细化饲养技术、高效绿色酸性氧化电解水消杀技术、优质种牛性能测定及培育技术、秸秆饲料化高效应用关键技术、肉牛(肉羊)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技术、肉牛自由采食高效育肥技术、蛋鸭标准化立体笼养模式、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打造畜禽供应链全流程AI智慧监管服务应用场景(通过应用基于AI的动物疫病快速识别新技术、畜禽调运检疫智慧闭环管控技术、屠宰环节质量追溯及防检监协同技术等集成)。
(二)特色淡水产品全养殖链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重点支持特色淡水产品全养殖链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特色水产卵粒识别机具定型试验、冰川螯虾驯养繁育试验、特色淡水产品大水面增殖技术集成示范。
重点试验示范技术:特色淡水鱼(翘嘴鲌、鳜鱼、甲鱼、黄颡鱼)高标准质量与环境安全立体防控场景、翘嘴鲌土著种质提纯复壮、新种质培育、鳜鱼饲料驯养技术、淡水鱼早繁和晚繁关键技术集成、水质自动化调控技术、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百日鳜”关键技术集成、高性价比甲鱼(黄颡鱼)减抗替抗技术、冰川鳌虾驯养繁育探索、特色水产品卵粒识别剔除一体化装备样机定型试验、特色淡水鱼大水面增殖群落技术集成。
(三)智能农机具选型试验和智慧农场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示范。
重点支持开展露地蔬菜全程机械化及产地智能化处理装备选型试验、智慧农场(果园、茶园)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试验。
重点试验示范技术:开展甘蓝全程机械化及产地智能化处理装备选型试验、开展智慧茶园(果园)关键环节技术与智能装备集成试验示范、建设茶园(果园)智能管控系统、探索标准茶园(果园)种植模式和智慧茶园(果园)管理模式、智慧农场(水稻)无人化种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等应用场景。
三、申报条件
1.农业事业发展部门组织机构健全,且有较高的开展试验示范的积极性。
2.畜牧、渔业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养殖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程度较高,通过试验示范,试验类项目能总结形成可供示范的技术、模式、机具、品种或场景、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示范类项目能总结形成可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技术、模式、机具、品种、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3.项目实施主体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开展试验、示范所必需的场地及技术条件、机械条件等。
4.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人员力量支撑,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能确保试验示范工作顺利完成。
四、申报数量和补助标准
每个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每个方向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4个。
五、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事业发展部门结合本地项目库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择优遴选确定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技术组织与应用可咨询省农业发展中心相关业务处室,项目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发展中心计划财务处。省农业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实验示范和场景应用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精心编制方案。请各地根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研究政策,精心遴选项目,科学编制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一经通过即能落地实施。
(二)规范使用资金。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不得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不得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不得弥补预算支出缺口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强化绩效导向。为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结果应用,中心拟将2023、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2025年度项目申报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相关县(市、区)将不予安排项目资金。
(四)按时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发展中心计划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递日期为准。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倡申报材料简装(不使用拉杆皮),通过快递送达。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 胡兵华027-87271126 邮箱15693681@qq.com
畜牧业发展处 汪宝欢 027-87274778
渔业发展处 瞿 飞 027-88861032
农机发展处 秦建巍 027-87661179
附件:2025年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2025年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方案正文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
包括:申报单位机构人员、单位性质、制度建设、技术支撑情况,县(市、区)相关行业上年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基础条件、财务运行情况(2024年资产负债表)、技术人员及技术支撑等。
二、项目实施内容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或范围布局、目标任务、主要建设内容(细化申报通知所定内容)、建设规模、进度安排、质量标准、保障措施等。
三、资金使用计划
包括投资估算表、要求投资估算的内容完整、具体、能够清晰反映出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量与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自有资金)、资金支出方向和范围、补助标准、建设期限(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资金支付方式及支出进度、资金绩效等。
四、技术支撑及预期成果
项目围绕试验示范或场景建设使用的现有相关专业成果、专利技术及支撑体系建设、人才储备等情况;项目建成后,预期目标实现情况(给项目画像)、试验示范相关关键指标数据、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分析等。
五、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项目实施所具备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