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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牧水产农机行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17:50来源: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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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K2378X/2024-25029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6-21
文    号 鄂农发办函〔2024〕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牧水产农机行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发展(服务、推广)中心:

6月18日晚起,我省进入梅雨期,全省普遍出现小到中雨,局部出现暴雨。预计21日至22日白天为降水最强时段,鄂西南、江汉平原以及鄂东地区有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极端天气将对畜牧、水产、农机行业生产造成影响。为做好防汛减灾有关工作,中心组织制定了畜牧、水产、农机行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附件:1.畜禽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2.渔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3.农机行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畜禽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

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丘陵山区山体滑坡和低洼地区雨水倒灌灾害,必要时提前将畜禽转移至安全场所饲养。指导养殖场(户)贮备一定量的饲草饲料、药品及防洪设备等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二、加大风险排查力度

借鉴今年抗冰雪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养殖场(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安全生产及防灾风险隐患工作自查,及时修补加固养殖建筑设施漏水、不牢部位,排除防灾隐患。以地质灾害、水电使用、设备使用、粪污处理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三、抓好动物疫病防治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发现畜禽发病和死亡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组织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布鲁氏菌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动物免疫工作。结合春防检查评估结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较低的畜禽场群及时开展补免,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四、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及时打捞收集死亡畜禽。加强死亡畜禽的运输管理,死亡畜禽运输车辆应防水、防渗、耐腐蚀、易清洗消毒,运输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经过人口聚居区、畜禽养殖密集区。严格做好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尽可能选择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五、强化灾后畜禽饲养管理

受灾的养殖场(户),要及时清理淤泥杂物,修复加固养殖圈舍。关注灾后水源地、饮水井和饮水管线卫生状况,按要求开展饮水消毒,确保饮水质量安全。饲料饲喂前应仔细检查,不用霉变饲料饲喂畜禽,防止中毒。做好饲料营养调控,适当添加一些多维、电解质等抗应激剂及免疫增强剂,减少应激反应。


附件2

渔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一、提前维护设施设备

对可能出现风险的塘堤、进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检修加固,防止垮塌溃口。认真检修维护生产用船、增氧机、投饵机、水泵、发电机及用电线路等设备,确保在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下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固加高防逃网片等设施,防范鱼虾蟹逃逸。提前做好物资储备,适当储备发电用油、编织袋、木桩、防逃网片等物资。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

水产养殖人员要做好夏季高温室外作业时防暑降温、防雷电大风冰雹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应对措施,谨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将仓库货物转移至安全的地方,减少损失。

三、及时修复水毁设施

暴雨过后,许多池塘或网箱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养殖户应及时检查,对被冲毁的池埂、堤坝、进排水口设施等要及时封堵、加高、加宽、加固,防止再次溃口或被冲毁;及时抢修被洪水损坏的道路、电力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正常供电;对因洪水而受影响的增氧机、水泵、投饵机等渔业生产设备,要尽快进行维修和保养。

四、认真抓好灾后复产

及时将灾后死亡养殖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灾池塘进行清理、消毒,加强灾后疫病监控。对存塘情况进行检查和科学评估,调整养殖计划和养殖模式,确定补充苗种的品种和养殖密度,遵循“稀养速成”的原则,重新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效益好的品种进行养殖,力争实现当年上市,减少灾害损失。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鱼种、鱼苗及渔需品的调剂和调运,确保渔业灾后生产的物资供应。

五、强化灾后养殖管理

水灾过后容易引起养殖池塘水质恶化,导致鱼类缺氧浮头而泛塘,要加强巡塘,坚持早中晚巡塘各一次,科学使用增氧机或加注新水,避免泛塘死鱼情况的发生。灾后投喂要适当增加蛋白质含量高的优质饲料,适时调整投饲技术,适当控制投饵量,酌减投料。加强消毒与免疫工作,定期用漂白粉、强氯精、优氯净或生石灰等药物消毒水体,对食场、工具、饲料、肥料等要进行消毒,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复合维生素、免疫增强剂、大蒜素等,改善鱼类消化能力,增强鱼体抗应激能力和抗病能力,防止疾病暴发。对已发病的鱼塘,要查找病因,准确诊断,对症下药。


附件3

农机行业防汛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一、紧盯气象信息,做好农业机械管理

1.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各地农机中心、农机作业应急服务队要紧急储备防汛救灾物资,及早检修农业机械、水泵和水管等防汛救灾设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2.妥善保护农机设备。对露天停放机械、敞篷设备及早铺设篷布保护,防止农业机械、发动机、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淋雨生锈受损。

3.及时转移农业设施。将地势低洼区域农业机械及时转移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防止受淹受损。对无法转移的粮食烘干、加工等机械装备,切断电源,拆除电机、水分仪等重要零部件并转移至安全地域。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农业机械转移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不违法载人。停机地点应远离电力设施,勿驾驶农机通过不明水域,以及被水淹没的桥面。

二、开展农业机械检修,加固作物种植设施

5.组织检修农业机械装备。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行走、制动、润滑、冷却、电气等系统进行检修,确保机械能够在高温高湿环境下正常运行。保证照明设备完好,适应夜间作业要求。加固操纵台的扶梯护栏、扶手、踏板等装置。

6.及时修复更换损坏配件。重点检查拖拉机等机械的发动机、刹车、转向等重要部件性能是否完好,检查旋耕机刀片是否完好、传动部件是否正常工作、插秧机栽植部件是否正常等。对损坏的农机配件及时维修更换。

7.加固作物种植设施设备。密切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关注天气、汛情变化,根据天气形势,加强农机库房、设施大棚等的动态管护,对农机库房、设施大棚进行加固并视情破膜保架,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

三、组织农机保障作业,确保在田作物安全

8.提前清沟排水。组织机械及时疏通围沟、厢沟、腰沟,做到沟沟相通,内外相接,及时疏通沟渠,清理淤积杂物,确保排水畅通,排除田间多余积水。

9.及时组织排涝。农田积水严重时应及时排涝,在没有电力供应情况下,可选用柴油机、汽油机、拖拉机作为动力源。排水时,防止污水对低洼处建筑造成影响。停电清理排污泵杂物时,应停止所有排污泵作业。定期检查线路破损和接口密合情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0.组织排淤洗苗。对受淹田块,组织挖机排除田间淤泥杂物,对叶片沾有泥浆的植株,采用无人植保机进行清水喷淋浇苗洗苗,恢复叶片光合作用功能,促进植株恢复生长。

11.加强施肥管理。对受淹田块,在退水后3-5天,使用植保机械实施根外追肥,采用无人植保机或高地隙喷杆式喷雾机及时喷施磷酸二氢钾或尿素液等叶面肥,促使植株恢复生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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