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 全省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索 引 号 | MB1K2378X/2021-65513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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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发展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有关 部门 | 对原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 采纳 情况 |
省财 政厅 | 第3部分第1条,“以县域为单位…粮食烘干中心(点)”,修改为“以县域为单位…粮食烘干中心(点),并报省级备案”。 | 采纳 |
第4部分第4条 “经验收合格…贷款进行贴息”,修改为“经验收合格,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按照批处理能力每吨1000元的标准给予先建后补。鼓励有条件县(市、区)对粮食烘干中心建设进行奖补,对烘干中心建设贷款按政策给予财政贴息”。 | 采纳 | |
省自然 资源厅 | 第3部分第1条,“合理布局和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点)”后增加“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 采纳 |
省农业 农村厅 | 第4部分第1条,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发改(粮食)、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农业发展、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建议删除“农业发展” | 不采纳 |
第4部分第2条,全部修改为“(二)落实烘干用地用电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烘干用地用电统一按农用标准管理,要为烘干中心(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用地用电需求,推动节本增效。” | 采纳 | |
第4部分第3条,“对…的,按照35%的标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叠加补贴”,建议修改为“对…的,按照35%的标准测算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实施叠加补贴” | 采纳 |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湖北电力不宜作为联合发文主体。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是电价执行主体,无电价政策制定权利。 | 采纳 |
具体电价政策按国家电价管理制度,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 采纳 |
共收集各部门意见建议8条,其中采纳7条,不采纳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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