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信公示
关于瞿先生咨询“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5-11-28
留言内容: 我县去年以全省机构改革的名义将全县24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身份人员调入乡镇,但职责职能没有到乡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条款,这些编制身份人员应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一年多来这些人员在乡镇从事镇政府其他工作,而现在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又没有这个机构和编制身份,请问去年省里有没有这样的机构改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不相符又是怎么回事?
答复时间:2025-11-28
答复单位: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我省乡镇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任务是将党的方针政策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目标是优化基层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治理效能和运行效率。其改革方案由当地政府因事因地制定,所在地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落实。各地改革模式、架构不尽相同,你所函询的事项,请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