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时期,是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编制好《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
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成就和经验
“十三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稳步发展,进入了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农业机械化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要成就
1.农机装备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亿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60万台(套),受益农户40万户。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达1282多万台(套),农机装备覆盖了农林牧渔、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领域,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大宗农产品生产机具持续增长、特色产业发展机械稳步增加、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增长迅速,保供固安全能力显著增强。拖拉机保有量达131万台、谷物联合收割机达10万台、插秧机达8万台、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达98万台(套)、畜牧机械达51万台(套)、水产机械达48万台(套)。各类播栽、深松、秸秆处理、谷物烘干、植保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机械较“十二五”均有大幅度提升。
2.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升。围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深化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狠抓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推广应用,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果菜茶、设施农业等产业机械化全面推进。27个县市和2个地级市成功创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促进了农机作业水平全面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1.3%,较“十二五”末增加了5.5个百分点,水稻、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6%、69%,均位居全国前列,农业机械化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3.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持续加大对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推动农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以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种田稳粮的“主力军”。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达8079个、从业人员达14万人,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服务组织数量比“十二五”末增长70%,从业人员增长41%。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939家、社员近10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末增长36%、37%,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达257亿元。
4.农机科技水平持续提升。国家和湖北省高度重视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依托华中农业大学建立了农业农村部长江中下游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油菜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和柑橘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等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基地,湖北省启动培育省级智能农机装备创新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机制造企业承担完成多项农业机械化重大科研课题和技术推广项目,逐步形成农机科技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瞄准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实施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北斗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安装各类北斗终端19854台套,累计监测深松作业面积690万亩,油菜播种面积310万亩,位居全国前列。
5.农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启动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1个,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31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1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36个。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淘汰报废的老旧农业机械达到2.1万多台,变型拖拉机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湖北农机互助保险试点继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二)主要经验
“十三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1)必须坚持党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把农业机械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体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2)必须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力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通过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激发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3)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根本出路。农机产销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农机服务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管理部门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多地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方式增强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释放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活力;(4)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支撑三农的定位,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责任担当。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有效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等社会难题,凝聚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合力;(5)必须坚持因地施策梯度推进的方针,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效路径。以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为引领,以主导产业重点作物主要生产环节为切入点,以项目实施带动为抓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推广、梯度推进,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
二、“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环境条件
(一)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进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给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国务院和我省印发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了系列推进举措;(2)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给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新舞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强化农业装备支撑;(3)转型升级给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新要求。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布局推进农业各产业各区域机械化全面发展,要求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面延伸,由种植业向畜禽、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全面拓展,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进军;(4)农业从业人员变化给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新需求。城镇化持续推进,农民老龄化、兼业化态势明显,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业生产人力成本逐年攀升,亟需加快“机器换人”步伐;(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深入推进等使农机装备作业条件更加便利。
(二)面临挑战
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明显,可持续发展的困难依然较大,“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主要挑战有: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支撑力度有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农机作业要求。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启动,实施范围尚未全面铺开。农机流通和维修服务网点、区域性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救援中心、农机场库棚、农产品烘干仓储设施等方面建设滞后,农机“下田难”“维修难”和“停放难”等问题依然制约农业机械化的高质量发展,农机人才队伍难以满足行业发展要求。基层农机管理、技术、经营和实用人才缺乏,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农机装备产业的发展动能亟待提升。农机装备产业弱小,创新能力不强,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农机产品缺门断档、质量参差不齐,特色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存在“无机可用”“有机难用”的问题,难以支撑“十大千(百)亿产业链”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对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服务等产业链供应链产生影响。
三、“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机械化与种养制度模式、智能信息技术、农业经营方式、农田建设标准相融合相适应,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我省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胸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从“三农”全局谋划农业机械化发展,聚焦粮食安全,主动入位服务乡村振兴。
——兴机富民、共享发展。以服务农民、富裕农民,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宗旨,发挥农业机械化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农民共享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果。
——全程推进、全面发展。以全程促全面,加快破解主要农作物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难题,着力推进涉农相关产业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构建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体系。
——依法治机、保障安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强化依法治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科学发展、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推进农机、农艺、农田、农业经营方式协同协调,推动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000万千瓦左右,农机装备结构与布局更加合理,农机基础设施和作业条件有效改善,农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机使用效率逐步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建成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45个,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农机服务总收入超过260亿元,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展望2035年,我省农业机械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涉农产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机械化全面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格局更加稳固。
2. 区域发展目标
根据各县市区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制定如下分类发展目标:
(1)第一类地区: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区域,“十四五”期间,将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阶段,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以上。
(2)第二类地区:“十四五”期间,将全面进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3)第三类地区:该类区域已实现以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
(4)第四类地区:该类区域受地理条件、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机械化发展难度较大,力争“十四五”期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十三五”末期提高10个百分点。
四、“十四五”全程全面机械化的发展领域与区域布局
(一)发展领域
1.粮油作物领域:重点围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和油菜、大豆、花生的机械化播栽、低损收获、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开展集成示范,形成区域性的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协同高效的技术体系。
2.特色经济作物领域:蔬菜瓜果方面,重点推广露地规模种植基地蔬菜精密播种、标准化育苗、高效移栽和收获机械,果园施肥、中耕、修剪、植保、采摘机械,大力推广山地果园运输机械。茶叶方面,重点推广茶叶修剪、采收机械。中药材食用菌方面,重点推广中药材小粒种子播种、秧苗移栽和挖掘收集机械,食用菌接种、拌料、装袋、冷鲜贮藏等机械和工厂化自动流水生产线。
3.畜禽水产领域:畜禽养殖方面,重点推广青贮玉米、饲料油菜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畜禽养殖自动饲喂、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化技术装备。水产养殖(淡水渔业)方面,重点推广智能化投饲、增氧、起捕采收、保质保鲜、水环境监测、尾水处理、圈养设备等机械化技术装备。
4.现代设施农业领域,加快补齐精量播种、育苗嫁接、移栽和收获等环节机械化技术装备短板,重点推广土地耕整、灌溉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机械,以及连栋温室、水稻育秧中心等设施装备。
5.农产品初加工领域,重点推广粮食和油料产后烘干收储、果蔬保鲜干制、水产品分级保鲜、畜产品分割冷冻、茶叶精制等环节的机械化技术装备。
6.智慧农业领域,重点推广应用基于北斗的农机作业质量动态监测技术,探索自动导航、自动驾驶、多机协同、天基物联网技术在农机上的应用,引导建立市场化运作、与专家系统结合的远程诊断维修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智慧农场。
(二)区域布局
1. 总体布局
依托各地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依托江汉平原等机械化发展条件、基础较好的区域,布局机械化规模发展示范区;依托丘陵山区等特色农产品集中地,布局机械化特色发展示范区;依托襄阳、荆门等农机装备制造和流通集中的区域,布局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示范区。
2. 区域重点
(1)江汉平原区。重点发展水稻、油菜、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花生、蔬菜、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机械化。
(2)鄂北岗地。重点发展小麦、玉米、茶叶、马铃薯、花生和畜禽养殖业机械化。
(3)鄂东北低山丘陵区。重点发展水稻、小麦、马铃薯、油菜、花生、茶叶、中药材、畜禽养殖业机械化。
(4)鄂东南低山丘陵区。重点发展水稻、玉米、茶叶、马铃薯、油菜、中药材、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机械化。
(5)鄂西山区。重点发展玉米、马铃薯、蔬菜、茶叶、柑橘、中药材、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机械化。
(6)大中城市郊区。
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蔬菜、食用菌、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机械化。
五、“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工程
1. 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工程
深入实施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聚焦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大豆等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大试验示范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补齐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聚焦露地蔬菜、茶叶、柑橘、板栗、中药材、食用菌等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具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经济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聚焦畜禽、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大力推广农业种养循环、资源利用和绿色发展机械化技术。颁布实施一批农业机械化标准,完善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模式。
2. 丘陵山区机械化提升工程
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针对丘陵山区的地形地貌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创新研制一批适应性强、操作简单、可靠性好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加大适用机具的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农机装备供给水平。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拓展农业机械运用空间。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初加工和分等分级等农机配套设施建设和合理布局,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的助推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 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到2025年,我省农机装备产业年主营收入达到12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农机制造企业数量突破100家;加快补齐农机装备产业短板。聚焦十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急需的缺门断档农机产品,出台支持鼓励项目清单,给予重点支持;深入实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机装备发明专利达到100项以上。落实中央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机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每年举办科研成果信息发布对接活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市场主体对接。对转化成功投产的主要贡献人员进行奖励。对购买先进科研成果在鄂转化的企业,省市两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大力引进国内外头部制造企业。力争到2025年,吸引3-5家国内外知名头部企业、10家左右“单项冠军”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户湖北;全力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培育年主营收入过10亿元的农机制造企业3家、年主营收入过5亿元的农机制造企业6家、“小进规”企业100家;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
4. 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工程
支持涉农各行业、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从品种选育、种植模式、田间管理和产后加工等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研究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大力推广应用北斗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加快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农机和智慧农业等融合发展,支持农机企业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对接,与信息提供商、电商合作,打通农机销售信息流和供应链,形成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机制,实现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
5. 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争取到2025年每个乡镇都建成1个以上“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的服务组织。支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优先保障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支持金融机构面向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耕作服务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等。支持开展农机互助保险,争取农机政策性保险。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大力培养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
6. 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宣贯。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报废更新除隐患行动。支持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保障农机安全发展;推动建立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企业、科研单位及院校、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改善农机检验检测条件,创新试验鉴定方法,完善试验鉴定大纲,规范鉴定行为,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坚持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服务质量、维修质量一起抓,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及时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保障广大购机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强化数据分析与结果运用;充实完善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和政策实施专家队伍、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不断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和有效性。
表1 “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项目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实施内容 | |
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工程 | 1 | 农机购置补贴 | 稳定实施和优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22-2024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购置我省重点推广的农机装备实施省级补贴;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全面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2 | 农机作业补助 | 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开展水稻机插秧、小麦和玉米机播、稻油轮作等农机重点薄弱环节作业补助试点。 | |
3 | 标杆产业机械化引领项目 | 在油菜、柑橘、淡水鱼产业机械化上进行引领示范。 | |
4 |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 | 创建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18个、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示范县5个、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5个。 | |
丘陵山区机械化提升工程 | 5 | 农机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建设;烘干、机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 |
6 | 农田宜机化改造 | 实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 | |
7 | 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推广项目 | 开展丘陵山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 | |
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 8 | 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 提升农机装备有效供给能力。聚焦十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急需的缺门断档农机产品,出台支持鼓励项目清单,给予重点支持,加快补齐农机装备产业短板。 |
9 | 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行动 | 加强关键“卡脖子”技术攻关,推动农机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农机装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包括湖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长江中下游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油菜和柑橘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等。 | |
10 | 农机制造企业培育项目 | 引进国内外头部制造企业;实施农机制造企业“小巨人”和“小进规”培育工程;高标准建设农机装备产业园区。 | |
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工程 | 11 | 省级农机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加强基于“5G+BDS(北斗)+RS(遥感)+GIS(地理信息)+IOT(物联网)+AI(人工智能)”系统应用的智能农机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指导。 |
12 | 智慧农场项目 | 争取建立以江汉平原水稻为主、鄂北岗地小麦、油菜等旱作为主的智慧农场。 | |
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 13 | 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组织建设;争取农机金融支持和政策性保险。 |
14 | 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 培养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基层农机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举办湖北农机职业技能竞赛。 | |
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15 | 农机安全与质量提升项目 | 进行“平安农机”创建;加强区域性农机安全救援中心建设、中国南方农机装备公共检测鉴定基地建设指导;开展农机质量提升行动。 |
六、“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好各地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实施要求,组织调动全系统力量,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关注,把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
(二)完善法治保障
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相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作为责任来落实;完成《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修订工作,使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加强普法教育,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执法检查,推动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政策支撑
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巩固争取省级政策,撬动各级地方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贴、项目扶持、金融贷款、农机保险、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稳定资金投入渠道,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引导保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农机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险的多险种互补机制。
(四)动员社会参与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农业机械化、关心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类相关新闻宣传机构和新媒体作用,宣传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作用,宣传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典型案例,讲好“农机化故事”,为农业机械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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