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纪委通报
湖北多地纪委通报
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近期,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2022年5月1日,李明胜利用在大九湖镇执行公务活动的便利,驾驶大九湖市场监管所公务执勤车回下谷坪乡老家探亲。2022年10月,李明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王关进,林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向文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2022年4月27日晚,王关进、向文峰等5人受某畜牧养殖合作社股东彭某邀请,在松柏镇某娱乐场所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后王关进、向文峰等人又在某夜市接受吃请,上述相关费用全部由彭某安排结算。5月7日中午,王关进、向文峰等4人在大九湖镇东溪村开展公务活动后,接受某水产养殖合作社法人付某宴请并饮酒;当日下午,王关进、向文峰等人与付某一同返回松柏后,再次接受付某宴请并饮酒,相关费用由付某安排结算。2022年10月,王关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文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黄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扎实开展好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日前,黄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年查办的3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大冶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湖北黄石工矿地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大冶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石国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各环节并收受贿赂问题。2015年至2021年,石国栋任大冶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大冶市还地桥镇党委书记、大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收储、承揽工程和石料处置、承建工程、工程款资金结算、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为多名请托人提供帮助,个人从中收受贿赂。石国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二、黄石市东方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董青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并收受贿赂问题。2018年至2021年,董青任黄石市下陆区建设局副局长、黄石长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安排相关人员违规在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老下陆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黄石磁湖汇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等多个项目中与项目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投标事宜,帮助顺利中标,事成后伙同他人参与利益分成,变相收受贿赂。董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三、黄石市总工会原二级调研员邱慧敏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权钱交易的问题。2007年至2016年,邱慧敏任黄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黄石市工人文化宫主任、教育工委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在黄石市工人文化宫工程改造项目提供支持和关照,该公司为表示感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出售”门面;在黄石市工人文化宫活动大楼内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项目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以象征性支付装修款方式接受请托人为其房屋提供装修服务。邱慧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神通广大”,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把工程项目当成了谋求利益的“摇钱树”;有的搞投桃报李,你帮我承揽工程项目,我则给你按比例分成;有的自欺欺人,以“小钱”交换“大利”,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这些问题的发生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影响十分恶劣,令人惋惜、发人警醒。
荆门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月20日,荆门市纪委通报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一、沙洋县纪山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王远芳在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中失职失察问题。2023年春季学期,纪山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六年级教师擅自在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向学生推荐征订教辅材料并进行集中讲解。王远芳作为学校教导主任,在对教师管理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中失职失察。2023年7月,王远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钟祥市公安局莫愁湖派出所原所长、一级警长寇启明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问题。2019年春节前至2023年春节前,寇启明擅自决定以莫愁湖派出所名义,违规向辖区内5家企业摊派收取赞助费共计38.8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寇启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寇启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京山市新市街道胜利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黄亦明等人违规套取墓地搬迁工程款问题。2019年初,时任胜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黄亦明与时任胜利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廖晓宏,时任胜利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蔡树伟(另案处理)商议,以虚列工程材料款的方式在该社区七组组长胡正武负责的墓地搬迁工程中套取资金10.25万元,用于报销社区违规招待费等支出。黄亦明、廖晓宏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8月,黄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晓宏、胡正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掇刀区团林铺镇高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祖兵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冲销违规招待费问题。2022年1月,杨祖兵通过与其亲属签订虚假《高庙村一组环形路扶贫项目管护协议书》的方式,套取资金0.8万元,用于冲销村集体违规招待费。杨祖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杨祖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顽疾犹存,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对照自警自省,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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